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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: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,只能通过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。
缴存地点:
茂名各区县市的公积金服务中心
2015年茂名公积金缴存比例为:
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5%至12%缴交。
茂名2015年度(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)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:
(1)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:1210元。
(2)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:市直:24863元,茂南区:18977元,电白区:17345,信宜市:20498元,高州市:19647元,化州市18298元。
2015年度茂名公积金缴存额为:
市直:61元≤2015年度缴存额≤2984元
茂南区:61元≤2015年度缴存额≤2277元
电白区:61元≤2015年度缴存额≤2081元
信宜市:61元≤2015年度缴存额≤2460元
高州市:61元≤2015年度缴存额≤2358元
化州市:61元≤2015年度缴存额≤2196元